英超赛程2024赛程表-彩经网走势图大全-成都蓉城与南京城市球迷冲突-凯尔特人比赛直播在线|www.zhonghan8.com

首 頁 公司介紹 主營業務 價格行情 最新資訊 供求信息 留言反饋 聯系我們
  主營業務
  廢電子產品回收
  廢塑料回收及處置
  黑色金屬回收
  有色金屬回收
  二手調劑設備配件
鑫本使命-變廢為寶 服務民生 造福社會
鑫本宗旨-合作共贏 和諧發展 價值再生
鑫本理念-精英團隊 現代經營
 永續成長 回報社會
鑫本精神-迎難而上 敬業務實
 誠信高效 創優創新
最新資訊

【周末推薦】300年前的依法治國
發布于:2014-10-27  閱讀次數:906次


周末看歷史


說到滿清朝,很多人都認為皇帝昏庸、驕奢淫逸;官吏貪腐、恣意妄為;百姓困苦、水深火熱;慈禧專制獨裁,禍國殃民,簽訂許多喪權辱國條約,割地賠款,讓華夏民族蒙羞。


其實這只是滿清朝一個方面,遠不是全部,至少滿清建國后的法律制度設計以及“依法治國”的實踐,基本上沒有重大失當之處。歷史上朝代、甚至以后的民國都沒有達到滿清水平。


滿族興起于東北蠻荒之地的偏安一隅,入關前“民淳法簡”,沒有成文法典、法規體系,主要施行滿族的習慣。依仗屠殺手段建政以后,作為一個人口少、政治、經濟、文化相對落后,如何對人口眾多、具有千年文化傳統的先進民族實施有效統治?


面對這樣嚴峻問題,滿朝統治者明智的繼承儒家理論、吸收中原地區先進文化、以華夏民族傳統倫理打造自己正統形象,全面繼承發揚傳統法制精神,形成了獨具大清特色的“以法治國”。


一、大清有完備的法律體系,有法可依


隨著統治區域的擴大和社會經濟的發展,滿清政府加強對軍政事務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依法治國的觀念,實現由習慣法向成文法的過渡。在認真吸取明王朝政治腐敗、法紀廢弛、國力衰微的慘痛教訓后,明確“參漢酌金”和“詳譯明律、參以國制”立法路線。

 

“參漢酌金”,就是吸收漢人的法律精華,根據需要有條件的援用滿族人的習慣;所謂“詳譯明律,參以國制”,就是把明律譯成滿文,在明律基礎上結合滿族原有約定俗成的習慣制定法律。


從入關建政到滅亡的二百六十七年中,從未間斷法律的修訂完善工作。滿清法律的體系,不僅廣泛完整,而且符合社會現實和順達民情,刑法、民法、訴訟法、經濟法等,是歷史上最系統、最完備的朝代。


從順治元年開始,歷經康雍乾近一百余年修訂完成《大清律例》。其修訂過程,就是不斷加深對“詳譯明律、參以國制”理解、吸收的過程。初期由于對漢文化以及法律理解不深,簡單地仿效,發現與治理國家存在較大落差后,康熙朝針對具體問題開始著手研究修法,到乾隆初年時,滿清在統治中原百年,政治趨于穩定、根基已牢固,經濟呈鼎盛時,滿清統治已納入漢文化正統軌道,法制建設趨于完備,正式頒布《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全面繼承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精華,“明刑弼教”、“德主刑輔”立法精神得到繼承和發揚,融滿漢文化一體,適應了調整各階層關系的特點。


《大清律例》乾隆五年頒布,作為“祖宗成憲、永遠遵行”,不準改動。成為有清一朝的“憲法”。但時間推移、世情萬變,新法律問題層出不窮,已遠非《大清律例》所能解決。


所以在律文之外,作為補充,須另定相應所附條例。乾隆時規定“定限三年一次編輯”,并在刑部設修訂館,到期開館編修。因此條例越來越多,到同治年間,《大清律集解附例》已有一千九百多條,既維持了律例穩定性,又解決了社會生活中衍生的法律問題。“附例”是十分重要法律形式,類似于現在的審案實例,判案時常是引用律文在先,引用例文在后,最終判決,則又以現行條例的規定,作為判決依據。


《大清會律》是清朝行政立法的總匯。開始于康熙朝,康熙以后,雍正、乾隆、嘉慶和光緒,均在前朝基礎上,結合機構變化,分別制定本朝的《會典》,即“五朝會典”。《大清會典》遵循“以事隸官,以職舉政”思路,規定國家機構的設置、職權范圍以及辦事規程。在每一機構之下,開列建制、官員職數、品秩、職掌、權限,甚至壇廟、禮器、依仗、冠服等都有詳細規定,將國家機關各項活動納入“有典有則”的規范化軌道。


滿清統治疆域遼闊廣大、民族眾多,民族問題是極其重要問題。清政府從立國開始,就審慎處理民族問題,鞏固其政權。在政治層面上,根據統治需要,對少數民族采取不同政策,對蒙古、西藏等民族上層人士,實施拉攏政策,將他們變成政治盟友;對國家主體的漢民族,則采用安撫與殘酷鎮壓政策,一方面竭力宣揚滿漢一家,消弭漢民族排滿情緒,另一方面采取鐵腕政策,對反抗行為堅決鎮壓。


配合民族政策實施,在邊陲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加強司法管轄,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形成規模龐大、體系完整、內容豐富的民族法律法規體系,最具代表性法律首推《理藩院則例》。


《理藩院則例》是滿清政府管理少數民族的法律法規文件,可以說是“一國兩制”最早藍本。這部民族法規的實施,鞏固了清政府與少數民族的關系,增強了民族凝聚力,維持了邊疆穩定,促進了民族地區經濟發展。


尊崇少數民族特點的民族政策,無疑具有巨大感召力,加速了多民族的融合過程。土爾扈特部“東歸還清”就是例證。


土爾扈特部是居住在新疆地區的蒙古四大部落之一,明末清初時,四大部族中的準葛爾部逐漸強大,準葛爾部恃強凌弱,企圖吞并其他部族。土爾扈特部不堪忍受準葛爾部的欺凌,從塔爾巴哈臺(今哈薩克斯坦扎爾布拉克)地區西遷,擊退諾蓋人圍堵,越過哈薩克草原,渡過烏拉爾河,來到伏爾加河下游落戶。當時該地人煙稀少、水草豐盛。


土爾扈特部到達后,沿襲逐水放牧的習慣,用辛勤勞動和汗水開墾、澆灌了這片茫茫荒原,不僅重建了家園,而且出現了牲畜遍野、羊肥馬壯、生活富足的景象,成為一個獨立、富饒的游牧王國。然而伏爾加河下游并不是土爾扈特人的理想樂園,雖然遠遠驅走了諾蓋人,但卻和正在擴張的俄國成了近鄰。


俄國依恃其強大的經濟和軍事實力,不斷對土爾扈特侵略,企圖加以控制,但英勇慓悍、不耐壓迫的蒙古族是不會被征服的。土爾扈特人從遷移到新的家園后,一天也沒有停止抗爭。率領西遷的領袖鄂爾勒克就是在1644年與俄軍作戰時,陣亡于阿斯特拉罕城下。


鄂爾勒克戰死后,其子書庫爾岱青、孫朋楚克、曾孫阿玉奇相繼為汗,他們一方面積極采取措施,增強軍事實力,使土爾扈特發展成為擁有十萬臣民、八萬軍隊的汗國;另一方面,繼續與俄國斗爭,多次參加伏爾加河流域各族人民反抗俄國統治的起義。


俄國早已把伏爾加河流域納為自己版圖,也沒放棄統治土爾扈特人的野心。除武力進攻土爾扈特部外,迂回采取外交談判、威脅利誘、經濟掠奪等手段,強迫與土爾扈特簽訂各種不平等條約,誘騙和收買土爾扈特部上層人士加入俄籍;操縱土爾扈特部首領繼承權,挑撥各首領之間的關系;特別是俄國強行在土爾扈特部征調大量士兵,調往俄國對外侵略戰爭前線,給土爾扈特部帶來深重災難。


在俄國侵略威脅下,遠離故土的土爾扈特人與蒙古各部和清政府仍然保持密切聯系。早在順治時期,土爾扈特首領多次遣使進京入貢;康熙時期,與清政府的聯系更加頻繁,康熙皇帝為表示對寄居異鄉的土爾扈特人的關懷,特派內閣侍讀圖理琛組成使團,前往伏爾加河下游探望。圖理琛率團輾轉萬里,三年后到達阿玉奇汗駐地。


土爾扈特人聽到祖國使節到來消息,欣喜若狂,立即召集部落將領,修治氈帳,沿途陳設筵席,接待十分隆重。圖理琛轉達了康熙皇帝的問候,阿玉奇詳細詢問大清政治、經濟情況,表達了土爾扈特人對祖國的依戀之情。俄國政府日益加劇對土爾扈特人的鐵腕控制,土爾扈特部仍沖破俄國重重阻撓,努力與清政府保持聯系。1576年,土爾扈特汗派使繞道俄羅斯,輾轉回到國內,乾隆皇帝在承德避暑山莊熱情接待來使,來使向乾隆皇帝呈獻方物,弓箭等貢品。


俄國不斷對外擴張,頻繁發動侵略戰爭。1765年,俄國再次發動了瑞典、土耳其戰爭。“屢征土爾扈特人與鄰國戰,揀土爾扈特人眾當其前鋒”,土爾扈特人作戰,傷亡慘重,“去時人眾數萬,歸來者十之一二”,因而造成“人人憂懼”和整個部落的動蕩不安,激起了土爾扈特人的強烈反抗,也堅定了他們重返祖國的決心。


隨著俄國與土耳其戰爭升級,俄國不斷向土爾扈特部征調士兵,命令“凡十六歲以上者盡行出兵”,讓土爾扈特人“眾皆洶懼”,首領渥巴錫更是憂心如焚。渥巴錫是土爾扈特部西遷后第七代第八位首領,聰明果斷、英勇善戰、關愛自己部族子民。他一面暗中加緊策劃反抗俄國、回歸東土的行動,一面麻痹俄國政府,不得不率領數萬名士兵奔赴高加索,參加與土耳其作戰。


戰爭結束后,土爾扈特人作戰勇敢、立下功勛、但人員傷亡慘重。俄國并沒有給予應得的必要報酬,反而歧視土爾扈特部人。渥巴錫領兵從戰場歸來,親眼目睹大批兄弟戰死沙場,他敏銳的意識到,如果土爾扈特人繼續生活在俄國的魔掌下,不需幾代整個土爾扈特部就會覆滅,他決心率部東歸,逃出虎口,回到祖國故土。


一七七一年元月四日,渥巴錫率領所屬三萬三千多戶、十六萬九千多土爾扈特人,拿起武器,攜帶妻兒老小,趕著牲畜,有組織、有秩序地離開生活了一百四十多年的家園,浩浩蕩蕩踏上了重返祖國的漫漫艱難征程。


土爾扈特人東徙的壯舉,讓俄國政府驚惶失措。圣彼得堡皇宮內一片吵鬧埋怨聲,女皇惱羞成怒,聲色俱厲的訓斥她的大臣:“漫不經心,竟然會在鼻子底下讓整個部族舉行暴動,逃出神圣的俄羅斯國境,從而讓頭戴彼得大帝皇冠的守護神,蒙受永不磨滅的恥辱”。


俄國政府立即按照女皇的旨意,緊急調動軍隊,圍追堵截,企圖把英勇不屈的土爾扈特人消滅在中亞細亞茫茫荒漠之中。土爾扈特部進入哥薩克草原之后,各種困難接踵而至,前有險阻、后有追兵、長途跋涉、糧食水草極為缺乏,他們出發時已是隆冬季節,風急雪深,疾病流行,許多老人和孩子紛紛倒下。


俄國軍隊不僅沿途安排軍隊進行襲擊,而且欺騙唆使哈薩克人、巴什基爾人發動偷襲和搶劫,更給在艱難行進中的土爾扈特人造成巨大傷亡。土爾扈特人邊行軍邊戰斗,一次后衛部隊與尾追俄國哥薩克騎兵展開激烈戰斗,經過浴血奮戰,終因后援缺乏,九千多名戰士英勇戰死。不屈的土爾扈特人緊緊團結在渥巴錫的周圍,萬眾一心,沖破俄國軍隊的一道道防線,打退一隊隊敵兵圍堵,且戰且走、且走且戰,堅定不移地向東、向著東方故土行進。


一七七一年七月八日,土爾扈特前鋒部隊在伊犁河流域的察林河畔與前來迎接的清政府軍相遇,土爾扈特人行程一萬多里、歷經八個多月的艱難跋涉,終于擺脫俄國魔掌,回到了祖國、回到了故鄉。


清政府和各族人民熱烈歡迎土爾扈特人的歸來,清政府派專人辦理安置接待,并從陜甘庫銀中撥出專款,免費發放衣、被、糧食、帳篷以及牛、羊和馬匹,劃出專屬游牧區域供他們放牧。乾隆皇帝規格隆重的在熱河召見渥巴錫等十三位首領,盛贊渥巴錫率部回歸祖國的卓著功勛,晉封他為“卓里克里圖汗”。


土爾扈特部反抗俄國、回歸故土的壯舉,代價也極為慘重,出發時十六萬九千人,回到祖國幸存下來的僅有七萬余人。土爾扈特人的壯舉,可歌可泣,贏得全世界的矚目和尊敬,同時也印證了清政府民族政策的正確。


二、政府各級官員是“有法必依”的執行者


明朝內閣首輔張居正有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大意是說,國家的事,制定法律不難,難的是國家法律必須得到嚴格執行。滿清政府為使“律例”切實有效落實,在完善法律制度和建立完整司法體系的同時,同時賦予地方官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具有相應的裁量權,可援引“律”的解釋和合理法律推理,創造新的、更適合民情的判例。

 

努爾哈赤“定國政”時,滿清已粗具國家規模,但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司法機關,遇犯罪問題,直接以軍中之刑處置。完成女真各部統一、“大金國”正式建立后,才以“八旗制度”為中心,加緊法制建設,他特別重視司法審判,把“理政”和“聽訟”連續在一起,以聽訟作為理政的重要內容,設置理政聽訟五大臣,以下又設十名理事官分掌訴訟。


入關建政后又在“滿洲舊俗”基礎上仿明代制度,中央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為“三法司”。刑部負責審判,都察院負責監察,大理寺負責復核。三法司以刑部為主,分工負責,共同執法。司法審判以刑部為首,雖有會審,仍是刑部獨操審判權。“三法司”并不是司法獨立,僅是皇帝控制下集權制同家機關。


清朝的政體,實行地方長官負責制,職位最高的行政長官負責地方治安、稅收、司法、教育等一切政務,尤以稅收、司法為兩大要務。省道州縣不設司法機關,審判職能均由各地方官擔任,形成“行政、司法”合一體制。清初省保留巡按一職,案件由按察司復核后,報巡按審核,巡按審核無異,再聯銜督、撫上奏。順治時廢除巡按一職,以后沒有恢復。所以坐堂問案成了七品知縣、六品知州等地方官諸多事務中的一項“本職工作”。


為維護司法嚴肅性,案件審判權,清政府明文規定,“官非正印(長官)者,不得受民詞!”審判權只授予各級地方最高長官,其他官員一律不得受理案件。京師(北京)地區司法制度與其他地區不同,司法案件由五城御史和刑部管轄,順天府為地方政權機構,僅管理行政事務,不參與案件審理。


為防止地方司法審判存在“枉法、舞弊”現象,清政府沿襲古制,特準設立“叩閽”、迎駕申訴等一些直訴制度。所謂叩閽,又稱京控,俗稱“告御狀”。因地方官審判不公,含冤負屈者,可以赴京鳴冤,請皇帝作主。


清政府最初在都察院設立“登聞鼓廳”,派御史值勤,后改為通政司,由通政司派參議輪置。軍民百姓有冤屈可以鳴鼓喊冤,當值人員受理后,交刑部或發回原籍重新審理。但“敘雪冤滯”也有限制,首先叩閽者必須在“本省衙門呈告有案”,并“令出其結”方可受理,否則以“越訴”治罪;其次叩閽者不得誣告,如申訴不實,照誣告罪加一等;所謂迎駕申訴,因皇宮戒衛森嚴,一般人難以入內,伸冤者可以迎候在皇帝外出道路兩旁,于車駕行處,跪伏申訴冤情。


“大清律例”規定,“若有申訴冤抑者,止于仗外俯伏以聽。若沖入儀仗內,而所訴不實者絞,得實者免罪”。就是說,攔道向皇帝申訴冤情的,如沖撞儀仗,據案情虛實,屬實免罪,不實則罰絞罪。


滿清是歷史上皇權專制鼎盛時期,皇帝掌握同家的一切權利,“口含天憲”,執掌最高司法權,生殺予奪之權操之自上,威權決不下移。皇帝對司法進行全程監控,首先掌握著秋審、朝審的最后裁決權。


秋審,即地方已判決死刑案的會同審核;朝審,即京師已決死刑案的會審。皇帝親手掌握死刑案件的批復裁決權,只有經其御筆勾決才能被執行;其次皇帝有權直接改變原審判決,從輕或從重處罰。


根據清代刑部檔案資料顯示,經常存在奉旨改判批駁案件情況;再次對京師和地方官員犯罪,不得擅自訊問審判,必須事先上奏朝廷,而對于奉旨審讞案件,在裁決之后,也必須奏請皇帝復準;最后皇帝享有停止秋審、“大赦天下”的特權,每當國慶或國喪日,皇帝往往有意打斷司法制度慣例,頒布諭旨停止秋審、詔告大赦天下。


皇帝行使最高司法權,并不意味著“無法無天”,同樣要受到實體法律和司法程序制約。一方面必須以《大清律例》等成文法典為依據,對于官員擬定的判決,只要依據侓例定案,皇帝也并非總能成功地改判;另一方面,皇帝司法權行使還受到嚴格、甚至繁縟的司法程序所制約,如秋審制度是維護皇帝最高司法權的制度,但該制度的運行卻具有嚴格的程序,一般情況下,歷代皇帝都要遵從司法程序。


雍正三年的“年羹堯案”和光緒二十年的“葉志超案”等“欽定大案”,也都嚴格按既定程序進行審理和裁決;另外,皇帝司法權行使還受到“慎罰”或“恤刑”等傳統觀念的制約。


清朝十二帝比較勤政,深諳“治國核心在于治官,治官務必從嚴,一個吏治清明的社會,國運才會長久;而濫用權力,必然導致腐敗橫行,國家滅亡”道理,滿清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基層官員考評制度,在立法中對官員違紀違法做了法律懲罰規定。


“五朝會典”對官衙設置、官員品階及編制、官員行政原則及違紀行政懲處,都事無巨細加以規范,以期達到儆戒作用。清廷效仿明代對現任官員實施“京察”、“大計”進行定期考核,解除不稱職官員,整肅官場,將官員置于皇帝掌控之下,從而提高行政效率。


“京察”,三年舉行一次,三品以上京官及總督、巡撫等地方官員,先自陳政事得失,最終由皇帝敕裁;三品以下官員由吏部和都察院主持;經過考核后,按“稱職”、“勤職”、“供職”三個等次進行獎懲。


“大計”是考核道、府及州縣官員,一般由各級官員依隸屬關系逐級對下屬官員進行考察,做出判斷,然后匯之各省督撫,注考造冊,報送吏部復核。“大計”后的官員,按“卓異”與“供職”兩個等級獎懲。


“京察”、“大計”,都以“四格”、“六法”作為統一考核標準。所謂“四格”,指“才”(指才干,分長、平、短三等);“守”(指操守,分廉、平、貪三類);“政”(指政務,分勤、平、怠三類);“年”(指年齡,分青、中、老三類)。


所謂“六法”,是指“不謹”、“罷軟無為”、“浮躁”、“才力不足”、“年老”、“有疾”六個方面的缺失。經過考核,列入“不謹”、“罷軟無為”者,革職處分;列入“浮躁”、“才力不足”者,予以降級處分;列入“年老”、“有疾”者則勒令其退休。


滿清對在任職期內,由于過失、錯誤被參劾或監察人員發現的違紀官員,處罰分為罰俸、降級、革職三類。罰俸,即沒收按期發給的俸祿,根據“大清會典”規定,罰俸分為罰一個月、二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一年、二年七個等級;降級,即降低官員級別,降級分為兩類,一類為降級留任,二類為降級調用;革職,是行政處分中最嚴厲方式,又分為革職留用、革職離任、永不敘用三種情形。


“大清會典”規定,官員因貪污、盜竊、受賄等罪革職皆為永不敘用。滿清的監察制度,集歷代王朝之大成,有所創新和發展,對監督政令實施,保持官吏隊伍廉潔,保證國家機器正常運轉,功不可沒。


滿清監督權高度集中,中央設立都察院,專司監督之責,地方上設有督撫、按察使、道員等專職或兼職的監察人員,還有提刑按察使,專門行使司法監察。


其主要職責是:彈劾官吏錯失:彈劾對象包括皇族王公、及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吏;建議國事:都察院左御史參加九郷會議和廷議,一般科道官被賦予建議國是的權力,凡有關政治得失、民生休戚、大利大害、切實改進之事,都可以上疏,獻言進策;檢查行政:科道官對各級衙門事務進行稽察,巡按御史對官員進行視察,通過咨詢民情、傳問官吏、檢查文書、巡查倉庫、核查費用等;會讞重案:凡判死刑的重大案件,都察院與刑部、大理寺組成“三法司”一起復核;辯明冤枉:都察院受理官民上訴,讓冤民有處申冤,維護了低級官吏和普通民眾的正當權益;考核官吏:會同吏部共同對三品以下官吏共同進行考核。


為保障科道官因直言彈劾而免遭打擊報復,滿清政府制訂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從法律上對監察官員人身安全加以保護,保證監察效能的充分發揮。一是風聞言事權。科道官員的參劾并不能保證事事準確無誤,如要求每言必中,勢必令其有所顧忌,不能積極進言。因此,準許科道官“風聞言事”,即使所奏不實,彈劾不當,只要出于公心而不是別有用心,亦不坐罪。這讓科道官大膽進言,沒有了后顧之憂,對于澄清吏治,嚴厲打擊貪官污吏,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是密折奏事。科道官可以密折舉劾,不僅減輕科道官怕遭報復的心理負擔,同時威懾了王公貴族、文武百官,增加了胡作非為的壓力;


三是獎勵提拔。監察官盡心盡責、秉公辦事,升職較其他官員要快,三年期“大計”考核期滿后,職務都會得到升遷。這種定期考核機制和無處不在的彈劾制度,讓一些膽大妄為的官員不得不有所收斂。


晚清著名經學家、文學家、教育家王闿運,號湘綺,少負才名,敢為大言,“霸才雄筆”很有古之狂士品性,世稱湘綺先生。王闿運赴京會試落第后,應肅順之聘任其家教,甚受禮遇,不久辭去。回到家鄉湖南面見曾國藩,甚受厚待,但只做清客不受事,離去后專心治學育人。


王闿運為人狂狷諧謔,桃李門生滿天下。說王闿運“狂”,自有他狂放的舉動。同治三年,曾國藩之弟曾國荃率湘軍攻破金陵,太平天國覆滅,挽救搖搖欲墜的清王朝,可說是功高蓋世。曾國藩奏準朝廷恢復中斷十二年科舉考試,一時間,江南才子集聚“江南貢院”。


當時南京被太平軍占據十余年,加之湘軍破城后燒殺掠搶,經歷戰火洗劫后破敗不堪、滿目瘡痍。引起江南文人強烈不滿,吟詩作文,流露出對湖南等人的不屑。正在南京游學的王闿運得知后,撰寫一幅對聯:“吾道南來,原是濂溪一脈;大江東去,無非湘水余波。”此聯一出,傳遍江南,江南士子們頓時啞語,不得不承認這是事實。


曾國藩十分贊賞王闿運的“狂”和聰明才智,對他禮遇有加,每天與之交談,興趣盎然,欲收留在幕府。王闿運因政治主張與曾國藩不合,借故自己是單門獨子,家有老母需要奉養為由,推辭離開。


不過,人可以離開,但曾國藩拜托事卻難以推讓。原來,太平軍早已被鎮壓,捻軍和回民起義相繼失敗,曾國藩為解除滿清朝廷對他的疑心,計劃解散湘軍。又擔心不趁湘軍眾將領還健在時,將湘軍功勞“勒成一書,以信今而傳后”,難免產生“傳聞失實、功烈不彰”的不良后果,因而就有了為湘軍立傳的愿望,以便青史留名、光耀千秋。王闿運才名頗盛,而且與許多湘軍將領交情很深,為此,曾國藩兒子曾紀澤出面,登門力邀王闿運主修《湘軍志》。


王闿運是文人而非史家,接手纂修“湘軍志”后,發現修史立傳難,“不同時,失實;同時,又循情”。王闿運立誓決不循情應景,做到既真實、又不循情。為此他走訪當事人,親自到實地調查外,還設法調閱了軍機處鎮壓太平天國十年間各省往來的奏章案牘,仔細閱讀了曾國藩日記,還請人繪制了地圖,在此基礎上據實秉筆直書,歷時二年,完成《湘軍志》初稿。


在這部頗具特色的史學作品里,王闿運除大力褒揚湘軍的卓著功勛戰績外,對胡林翼、曾國藩等湘軍將領品格、才略大加贊美,較為客觀真實的對太平軍前期聲勢凌厲、清廷內部各派勢力的矛盾、湘軍初期鎮壓太平軍戰略戰術上的失誤、屢敗屢戰的竭蹶之狀,以及曾國荃攻破金陵城后縱軍大肆擄掠、吞沒財物的丑陋行徑都不加掩飾。期間,王闿運應四川總督丁寶楨之邀入川主持尊經書院,光緒七年,“湘軍志”定稿后在成都刊印。


《湘軍志》面世,“一書激起千層浪”,曾國藩身居高位,嫉惡如仇而工于心計,雖然惱怒也只能忍氣吞聲;曾國荃當讀到自己尿溺士大夫、大發戰爭財時,暴跳如雷、破口大罵,揚言“宰了王闿運”泄心頭之恨;湘軍宿將也同聲譴責,罵王闿運“湘奸”,寫了本誣蔑湘軍的“謗書”。迫于壓力,王闿運不得不退讓,將刻板送郭嵩燾處銷毀,以平息湘軍將領眾怒。


王闿運并不甘心,出于對歷史、對后代、也對自己負責的和良知道義精神,光緒九年,王闿運對《湘軍志》重新校訂后,決定在四川重刻再版。


《湘軍志》再版面世,令湘軍將領和曾國荃十分難堪,憑湘軍對大清朝的貢獻,憑曾國荃當時的權勢聲望,憑湘軍將領當時的權勢和影響,對付王闿運一介書生,懾于強大的法制制度,無計可施。最后只能糾集湘軍將領籌錢,把《湘軍記》刻板和市面流傳的書高價買回來燒掉;曾國荃仍不解氣,花高價聘另一著名文人王安定寫了另一版本《湘軍志》與之抗衡。


三、執法必嚴是依法治國的核心


鑒于明末賦斂無度,導致民怨沸騰的慘痛教訓,滿清在吸取前代統治經驗基礎上,體察民間疾苦、順應民意,調整經濟立法,明令廢除“遼餉”、“剿餉”和“練餉”,重新登記土地、人丁等級與數量;計算和確定田賦、丁銀數量;確定地方所征賦稅的分配與使用原則,頒布清朝的《賦役全書》。

 

為保證立法精神得到貫徹,各省依據《大清律例》結合各地不同情況制定“省例”。省例以地方行政法規為主體,以地方事務為規范對象,兼含少量地區性特別法,更具地方特色。省例在制定的主體上,不是出自一般官員之手,而是地方官員中最高省級長官是主要制定者;在形式上,不是鱗片似的零星羅列,而是相當完備、系統化的載體形式;在時間上,不同于人存政舉、人亡政息的一般告諭,而是具有比較穩定持久的效力;在地域上,在一省范圍內具有普遍的法律約束力。


省例作為補充律例的一種獨立法律形式,其地位和效力得到清政府和當時社會普遍認可,成為治理地方事務的法律細則,在司法行政活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級地方官員是法律的執行者,只有官員嚴格執法,法律的公平、正義才能得到有效落實。


如果說到執法嚴格,當屬咸豐朝時的“戊午科場舞弊案”的嚴肅處理。


咸豐八年,順天府鄉試科舉考場發生嚴重舞弊案。因為這一年是“戊午年”,史稱“戊午科場案”。它不僅是咸豐朝第一大案,也是有清一朝典型案件之一。


科舉考試是國家選拔人才的主要途徑之一,也是讀書人躋身仕途的必由之路,朝廷和百姓十分重視。八月六日,咸豐帝頒布圣旨,任命柏俊為此次“秋闈”大考主考官。柏俊,道光六年進士,為官清廉、嚴謹能干、秉公正直,時年六十三歲,兩朝重臣。出任主考官之前,身份高貴、地位顯赫,官階從一品,軍機大臣、協辦大學士。副主考是戶部尚書朱鳳標和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程庭桂。八月初八開考,九月十六日揭榜。


張榜之日,參加科舉的士子爭相觀榜,他們發現,名單中有個叫平齡的滿洲人中了舉人第七名。這時有人得出疑問,不具備考試資格的戲子平齡,不僅參加了科考,而且榜上有名。眾士子群情激憤,寫出對聯諷刺:“旗下大人粉墨登場,優伶戲子金榜奪魁”。


十月初七日,御史孟傳金上奏,揭露本次科考存在諸多舞弊,請求立案審查。奏折指出“中榜舉人平齡,朱墨不符”,同時科場還有違規行為,“或主考壓令同考官呈薦,或同考官央求主考中,或同考官彼此互薦,或已取中而臨時更改。”咸豐深感事態嚴重,遂命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戶部尚書全慶和兵部尚書陳孚恩會審弊案案。


調查還沒開始,會審便遇到難題,平齡已通過科考有舉人身份。按律例規定,舉人不能使用刑訊。只好上奏咸豐,剝奪平齡舉人身份,皇帝準奏。平齡不堪刑訊,招出一些紕漏,可他反復強調自己并非戲子,只是偶爾登臺唱戲,是一個癡迷戲劇的票友。優伶與票友是有區別的,作為偶爾登臺唱戲的票友,參加科舉考試并不違法,被人們詬病的戲子身份基本澄清。


訊問中舉之事,平齡支吾不清;兩天之后,平齡便一命嗚呼,死在獄中。對平齡朱墨卷的審查大有問題,不僅錯別字多,而且錯廖七處均有改動痕跡。進一步追查,同考官鄒應麟承認是他所為。載垣等人將結果報告給咸豐,天子腳下的鄉試竟然發生舞弊,咸豐大為惱火,加派刑部尚書趙光、翰林編修郭嵩燾等在圓明園九郷朝房復勘全部試卷。


進一步審查發現“本年鄉試主考、同考荒謬已極”,“應訊辦查議者竟有五十本之多”。咸豐大怒,著令將主考官柏俊革職,副主考朱鳳標、程桂庭解職聽候查辦。復查試卷,新中式刑部主事羅鴻繹的試卷竟然有三百多處錯誤。咸豐看到試卷后,更為震驚,立即傳喚羅鴻繹到南書房復試。復試答卷漏洞百出,羅鴻繹科場作弊已經確定無疑,立即逮捕入獄。


在嚴刑拷問之下,羅鴻繹如實交待,他在之前雖花錢捐了官,做到刑部主事,但年齡較大,還沒有功名,又不愿苦讀。所以考前求助同鄉兵部侍郎李鶴齡代為“通關節”。李鶴齡又找到同科進士、同考官、翰林編修浦安幫忙。浦安雖是同考官,但能否取中不是他說了算。于是他又找到柏俊家丁靳祥,靳祥聯合柏俊的三姨太共同向柏俊懇請。


一向謹慎嚴正的柏俊,在親信家丁和三姨太竭力請求下,耳朵根子終于軟了。浦安批閱試卷時,將羅鴻繹試卷留中舉薦,柏俊看完試卷認為此卷不合條件。但耐不住浦安懇求,便取出已中式的劉成忠試卷,換成羅鴻繹。羅鴻繹中式后,將五百兩銀子送給李鶴齡,李鶴齡自己留下二百兩,另三百兩送給浦安。此時柏俊家丁靳祥隨柏俊侄子前往甘肅,得知消息后立即潛逃,在陜西潼關被捉拿歸案,押回京城,死在獄中。


柏俊,蒙古正藍旗人,道光朝先后出任刑部侍郎、兵部和戶部尚書等職。咸豐六年,柏俊又升為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鄉試前幾天又升任文淵閣大學士、軍機大臣,在朝為官三十年,咸豐對其深為倚重,如何處理柏俊,咸豐慎重又為難。


載垣等人依照《欽定科場條例》,聯銜上疏的處理意見,是“比照交通囑托、購買關節案,擬斬立絕”。接到奏章當日,咸豐在勤政殿召見諸親王、軍機大臣、內務院大臣和各部尚書商議此案。咸豐詢問各位王公大臣:“柏俊有無屈抑?”眾大臣面面相覷、沉默無語。咸豐的用意很明顯,希望有人站出來替柏俊說情,以便對柏俊法外開恩、從輕發落。


肅順當殿力爭,認為科舉是“取士大典,關系至重,亟宜執法,以懲積習”,柏俊罪不可宥,“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咸豐皇帝未置可駁,也認為肅順言之有理,同意四大臣處理意見,柏俊執行“斬立絕”。其實咸豐皇帝對載垣四大臣的處理意見并不是十分滿意,他在諭旨上寫道,“情雖可原,法難寬宥,言念及此,不禁垂泣”,表明他不愿斬殺柏俊這位兩朝重臣。


聰明一世、糊涂一時的柏俊,至死還在犯糊涂。押往菜市口之時,他滿以為自己不會被處死,至多判為流放,吩咐家人提前準備好行李。他這樣想不是沒有道理,按照歷朝傳統,處于他這樣身份、地位人犯罪,即使被判處死刑,最后都能降低刑等改為流放。這就是起源西周的“八議”制度,即“親故賢能、功貴勤賓”八種人,除“十惡”之外罪,都能得到寬免。


柏俊知道的是,《大清律例》雖明確載有“八議”律文,他不知道的卻是,翻遍《大清律例》也找不到一個“八議”案例。當日午后三時,肅順與刑部尚書趙光奉旨赴刑場監斬柏俊,同時被處死還有同案的浦安、李鶴齡、羅鴻繹,至此,科場舞弊案主要罪犯得到懲罰,戊午科場案告一段落。


柏俊處死后,咸豐將此案引為教訓,命令內閣把辦理此案的奏折和他最后決定斬殺柏俊的諭旨恭錄承享,“以垂久遠,以昭法則”,試圖以此來扭轉科場舞弊和官場貪臟的不良風氣。但戊午科場舞弊案并未結束,就在柏俊問刑之時,涉案人浦安在酷刑之下,供出一個重要情節,他在考場里曾聽有人說過副主考官程庭桂燒紙條的事情,案情變得更加跌宕起伏。咸豐得到奏報更加憤怒,立即諭旨革去程庭桂一切職務,立即收監繼續審查。


早在開考之前,副主考程庭桂接到諭旨后,吩咐家人送一些生活用品到貢院。家人得到消息后忙著收拾生活用品,程庭桂的兒子程炳采也忙著接受各方的“關節紙條”。一切準備停當后,程炳采叮囑仆人送生活用品到貢院時,轉告父親一定要多看床墊。


按考場規定,進入貢院的物品要經過搜查人員嚴格檢查,因是副主考私人用品,搜檢也就是敷衍了事。程庭桂在貢院單間油燈下,翻來覆去察看床墊,終于發現其中奧秘,從床墊夾層中抽出記載“關節”的五張紙條,頓時驚出一身冷汗,暗罵兒子混帳、不知深淺。憑他多年為官的經驗,如果五人取中,事情敗露,這是株聯許多人的死罪。程庭桂沒有猶豫,就著燈火將紙條燒掉,神不知鬼不覺就此完事。


合該出事,正當余煙未燃盡之時,一個雜役推門而入,聞到少許紙煙味道,什么沒說出去了。可由此引起的議論卻傳進浦安耳里,酷刑之下把程庭桂燒紙條的事兜了出來。程庭桂的兒子程炳采由陳孚恩負責審訊,程庭桂與陳孚恩向來私交甚好,兩家關系密切。程炳采不以為然,氣焰囂張,沒想到陳孚恩窮詰不舍,并動用大刑。陳孚恩聲色俱厲要求程炳采老實交待五張紙條來自何人。程炳采脫口而出:“五張紙條,就有貴公子的一張。”


陳孚恩狼狽不堪,尷尬地與左右低聲商量幾句,宣布退庭。回到家中厲聲質問兒子是否有此事。在父親威逼之下,兒子如實交待事情經過。陳孚恩大為惱火,知道此事已無法掩飾,遂向皇帝遞上奏折自請處分,并提出回避。


咸豐看完奏折以后,更加生氣。考慮到審案需要,又要表現出對臣子信任,強壓怒火,發布旨意,責罰陳孚恩教子不嚴,將其子交吏部議處;令陳孚恩繼續審案,涉其子時回避。陳孚恩將紙條涉案人員查清,涉案人員抓捕歸案。


案件查清以后,咸豐開始著手涉案人員處理。首當其沖的是程庭桂父子二人治罪,依照《大清律例》規定,兩人都要判死刑。咸豐考慮因傳遞紙條,所收條子并未中式,斬連父子兩人于心不忍,諭令程炳采押赴刑場處斬,程庭桂“知情不報”,法外施恩,改死從流。其他請托涉案大員子弟及涉案考生共七人,也予以法外施恩,免死發配新疆了事。


從嚴查處戊午科場舞弊案,起到巨大震懾作用,對整肅科場和吏治風氣確實收到一時之效。案件審理結束,但蓋棺并未定論,案件余波遠沒有平息。柏俊處死兩年后的咸豐十一年,慈禧發動“辛酉政變”,實行垂簾聽政,掌握朝政大權。慈禧政敵肅順被斬立絕,載垣、端華被賜自盡,陳孚恩被譴戍新疆。給事中高延祜、監察御史任兆堅,分別上奏請求為“戊午科場案”翻案,替柏俊昭雪。


慈禧出于清除政敵余黨的需要,下令禮部會同刑部重審柏俊一案,并放出口風,指斥載垣、端華等人“攀附律例”,借審案之名行報復之實。祿寺少郷范承典上奏慈禧,認為斬殺柏俊合情合理。并提出忠告,若為戊午科場案翻案,是不是兩位親王主持審理的案件都要翻?若是全部翻案, 朝野又如何評價咸豐皇帝?禮部與刑部重審結論:柏俊聽受囑托屬實,罪無可辭。


慈禧既不肯放棄借柏俊案打擊肅順余黨,又不想忤逆《大清律例》,兩難之間,權衡利弊,做出最后決定,同治元年慈禧以小皇帝名義頒諭,詔告天下:柏俊處死刑,雖情罪屬實,但量刑過重。


“戊午科場舞弊案”,經歷一波三折后落幕,一代“宰相”柏俊成為科舉考試有史以來被處死的最高當權者,嚴懲了一大批參與科考舞弊的朝中高官和士子,令人不寒而栗、如履薄冰,之后數十年的科場舞弊大為減少。


的確,簡單的幾個個案尚不足以說明滿清王朝就是以法治國,但歷史是凝固了的現實,現實是發展著的歷史,“學史使人明智”,或許我們能從滿清“依法治國”得到啟迪,真正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發展規律治理國家。(共識網)


【關閉窗口】
合作伙伴 | 使用條款 | 隱私條款 | 網站地圖 | 
Copyright 2014 www.zhonghan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①:常熟市支塘鎮長橋村  聯系電話:0512-52075227 13701571211查
地址②:常熟市練塘翁家莊  聯系電話:0512-52413186 13773022018周
蘇ICP備14038966號    常熟網站建設
鑫本再生資源客服QQ
-
鑫本再生資源資源QQ

咨詢中心

SERVICE